一、拍賣的含義
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,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。
二、拍賣的條件
1、拍賣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買主,表現為買主的多數性。
2、拍賣必須有獨立一致的標的,表現為標的的同一性。
3、拍賣必須有不斷變動的價格,表現為價格的差異性。
4、拍賣必須有公開競爭是行為,表現為行為的對抗性。
三、拍賣的基本原則
我國《拍賣法》的基本原則是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誠實信用的原則”。
四、拍賣的主要特點
1、競爭性強;
2、透明度高。
五、拍賣類型的劃分
第一,按法律角度劃分:自行拍賣和委托拍賣、法定拍賣和意定拍賣、強制拍賣和任意拍賣、定向拍賣和非定向拍賣、一次性拍賣和再拍賣等;
第二,按拍賣標的角度劃分:有形財產拍賣和無形財產拍賣、動產拍賣和不動產拍賣、公物拍賣和非公物拍賣等;
第三,按拍賣方式角度劃分:增價拍賣和減價拍賣、密封式拍賣和非密封式拍賣、有底價拍賣和無底價拍賣、有聲拍賣和無聲拍賣、限時性拍賣和非限時性拍賣等。